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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措施加强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设奖励5万到5000万元不等

来源 : 广州办事处 2018-05-24 15:36    阅读量:1   

近日,江苏苏州出台《关于加强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着重围绕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培育智能制造支撑主体、构建智能制造创新体系、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打造智能制造生态环境等方面出台措施,措施从各个环节给予奖励,奖励范围从5万到5000万元不等。

一、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

鼓励企业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制定智能化技术改造推进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按考核结果切块分档奖补。

对获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企业省、市两级给予50万元奖励。开展市级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培育和评选工作,每年表彰10个市级智能工厂和100个市级智能示范车间。对当年度获得工信部智能制造专项的项目,给予项目单位和主要技术服务商合计不高于300万元的专项奖励。

二、培育智能制造支撑主体

鼓励技术服务商和系统集成商做大做强。对实现年服务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系统集成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对实现年服务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和20亿元的技术服务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同一企业只能按一种类型申报且奖励总额不超过地方税收贡献度)。

开展智能车间(工厂)免费诊断。建立技术服务商和系统集成商目录,每年组织对不少于300个智能车间、20个企业进行智能工厂诊断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智能车间(工厂)诊断服务监理和综合评定,在项目诊断服务完成并通过综合评定后,对实施诊断服务的服务商,每个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财政补贴。

三、构建智能制造创新体系

支持智能制造创新载体建设和引进。对新建的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5000万元的重点支持;对国家级科研院所等创新载体建立独立研发机构、分支机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对于特别重大的载体和平台,采取市区联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开展市级智能制造重大创新载体认定工作,对认定为市级智能制造重大创新载体项目的,项目完工验收后,对设备和技术投入按比例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支持智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研发和首购首试。对经江苏省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按当年该产品单台(套)销售价格15%~30%给予不低于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应用技术研究。围绕智能制造技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对符合条件的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机构开展智能制造相关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对主导制修订智能制造国际标准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项的奖励,对主导制修订智能制造国家标准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项的奖励,对主导制修订智能制造行业(或团体、地方)标准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奖励。

四、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

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重点培育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对获得市级示范平台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实行“云服务券”政策,采用先服务再评估后兑付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上云和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对于上云的星级企业和应用平台的标杆企业,分别给予10—30万元和10—50万元额度的云券奖励。

强化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建设。推进工业APP开发和应用,加强“网、云、端”工业互联网基础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企企通工程。加快窄带物联网的建设及应用,评定一批重点示范项目。开展市级“互联网+先进制造”特色基地创建工作,对获得市级特色基地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五、打造智能制造生态环境

加强智能制造人才引进培养。对智能制造领域各类人才给予政策倾斜。

加快智能制造人才基地建设。鼓励企业与学校开展智能制造实训平台建设。对通过考核并命名的“苏州市智能制造人才实训基地”一次性给予50~100万资金支持。

提高智能制造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对成功IPO上市的企业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对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推动已上市、已挂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

加大对智能制造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优先把智能装备企业和实施“机器换人”企业贷款列入授信计划。对为符合条件的智能装备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业务补助和风险代偿。

发挥智能制造产业联盟作用。通过资助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产业联盟开展政策宣讲、产需对接、技术交流、业务培训、项目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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