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亚星客车发布公告,公司于2018年5月12日收到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第二批补贴款20,000万元。
亚星客车表示,上述款项系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2016年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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