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关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人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市委同意,现就强化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党员干部人才激励关爱通知如下。
一、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激励
1.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表彰,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基层党组织,优先推荐为全国、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对象;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共产党员,优先推荐为全国、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对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优秀等次比例可提升至40%。
2. 加大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注重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发现和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一贯表现良好、符合条件、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对新递交入党申请书,本人一贯表现良好、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应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强化对干部的培养锤炼和识别使用
3. 将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作为全市各级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成长历练的重要平台,选派敢战斗、能战斗、善战斗、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到村(社区)、疫情防控检查站(点)等疫情防控斗争最前沿,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进行重点培养。
4. 注重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对实干担当、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优先提拔或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对忠于职守、主动请缨、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等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职称;及时编发、通报典型案例,注重发挥“三项机制”作用。
5. 对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作为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人选,优先推荐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时适当放宽资格条件;对表现突出的乡村振兴专干、网格员等村(社区)后备干部,优先纳入村(社区)干部员额管理,优先推荐作为村(社区)“两委”换届提名人选。
三、强化对党员干部人才的关心关爱
6. 加大对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党员干部人才的慰问力度,慰问经费可从各级党费、人才专项经费和工会费中列支,其中,上级划拨党费中用于慰问的比例不低于40%;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家庭困难的党员干部人才,优先作为各级党内关爱对象,按规定开展慰问帮扶。
7. 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斗争未能按时休假的人员,在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后,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调休补休或按有关规定兑现相关补助;优先安排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参加健康休养;2020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名额向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较重、在疫情防控斗争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适当提高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
8. 专门面向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作出贡献的医疗卫生人才,开展市“533英才工程”专项增选,并适当放宽资格条件;已入选市“533英才工程”的可提升培养层次;已入选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对所申报的科研项目优先推荐;创新创业人才,优先入选市“淮上英才计划”,优先推荐参评省“双创计划”等人才项目;参加援鄂医疗队的专家人才,直接发放“淮上英才卡”,纳入市高层次人才健康疗养范围;在市内参与新冠肺炎患者救治的医疗卫生人才,给予一定比例人员享受“淮上英才卡”和参加市高层次人才健康疗养。
四、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奖励
9. 把疫情防控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成效显著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评先推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五、强化对基层单位和人员的减压减负
10. 突出疫情防控这一重中之重,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件、表格材料报送等,并根据各单位工作实际,分批次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参与联防联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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