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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重点培育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等10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来源 : 淮安工信局 2019-10-28 09:09    阅读量:329   

 中发智造说 

2019年淮安市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要构建由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盐化凹土新材料等四个战略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构成的“三新一特” 产业体系,重点培育集成电路、应用电子、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化工新材料、凹土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10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为此,《意见》部署了主攻重大项目引进与建设、重点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进企业技改升级、构建企业主导创新体系、促进“制造+服务”深度融合等五大重点任务,共计15项具体措施,包括开展精准招商,推进百亿企业与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开展企业信息化、制造智能化、产业网络化改造,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及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等。

为确保完成重点任务,落实各项具体措施,《意见》专门下达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其中资金、金融、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为引进龙头企业、扶持重点企业、发展核心产业、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资金与金融方面,《意见》强调: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商务局等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向集群倾斜。

依托现有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先进制造业集群投资基金;支持各地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加大专项资金改基金力度,引导其他资本参与,对集群内引领性、基础性、高成长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引导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贷款支持集群科技型小微企业首贷,鼓励集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投贷联动试点。

逐步扩大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覆盖面,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强化对集群中小企业融资支持。

用地用电方面,《意见》强调:

鼓励对集群发展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优先保障集群企业用电、用能需要和重大项目用地,优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与使用高标准厂房。

集群内的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项目用地可按照工业用地供应政策进行管理。

在集群推进“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验收制度。

从淮安市印发的《指导意见》不难看出,为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技术装备等重点产业,淮安市从项目、资金、金融、用地等多个方面均给出了力度空前的扶持优惠政策,相关企业应抓住机遇,抢先接洽入驻、争取政策扶持,从而在坚实的保障下跑赢市场。

作为智能制造全生命周期生态服务平台,中发智造密切关注淮安先进制造业的发展,积极接洽合作事宜。经过多次深入、有效的沟通,中发智造淮安项目日前正式扬帆起航。

根据协议,中发智造淮安项目将以政企合作、共商共建的形式,瞄准集成电路产业,运用B2B+O2O理念,搭建淮安集成电路产业生态服务平台(线上)与中发国际电子科技城(线下)两大平台,通过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入驻企业提供工具、技术、工艺、材料、人才培训等全生命周期生态服务资源,全面助力淮安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知名的集成电路封测之都,推动淮安市形成“设计、特色制造、封测应用开发”的产业格局。

当前,中发智造淮安平台项目已初具雏形,热烈欢迎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产业同仁加盟入驻,合作共赢。共赢专线:138 1154 5953(张总)

淮安:重点培育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等10个先进制造业集群0

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

淮政发〔2019〕7号

为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努力构建由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盐化凹土新材料和食品四个战略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构成的“三新一特”产业体系,淮安市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抢抓江淮生态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一区两带”建设机遇,以优化制造业空间布局为重点,聚焦重点集群培育,突出攻项目、培企业、推技改、抓创新、促融合,强化组织保障,发挥先进制造业集群在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构建“三新一特”产业体系的关键支撑作用,奋力谱写新时代制造强市建设新篇章。

(二)发展目标。

重点培育集成电路、应用电子、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化工新材料、凹土新材料、特色食品精深加工、休闲方便食品、酒及饮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及新医药等10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到2020年:10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应税开票销售力争达到1500亿元,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化工新材料2个集群规模力争分别达到300亿元,应用电子、特色食品精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3个集群规模力争分别达到200亿元,集成电路集群规模力争达到100亿元。集群高质量发展取得重要进展,企业研发体系健全,研发投入明显提升,有效发明专利保持较快增长,产品质量有较大提高。

到2025年:10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应税开票销售力争突破3000亿元,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集群规模力争分别达到1000亿元、500亿元、400亿元,集成电路、应用电子、特色食品精深加工3个集群规模力争分别达到300亿元。集群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接近省内平均水平,涌现一批国家级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知名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主攻重大项目引进和建设。

发挥重大项目主引擎、主抓手作用,通过招引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支撑集群高质量发展。

1.开展精准招商。

围绕“三新一特”产业建链强链补链,重点聚焦世界500强及国内1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以及行业单打冠军、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主攻龙头型、基地型、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统筹谋划产业招商系列活动,调优招商考核机制,引导县区、开发园区利用资源优势和平台载体优势,开展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网络招商和基金招商,着力打造1-2个特色鲜明、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强化外资产业项目招商,鼓励和引导集群充分发挥配套能力较强的优势,聚焦“强核、补链”,加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引资力度。(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推进项目建设。

实施“3111”重点项目计划,每年重点推进30个投资超10亿元工业项目、150个新开工投资超亿元工业项目、100个新竣工设备投资超千万元工业项目和1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支持重点后备企业加快达产达效,推行“月度督查、三榜通报、季度验收、半年观摩、年底考核、三年质效跟踪”推进机制,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重大项目建设良性循环局面。(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重点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聚焦集群骨干企业培育,分类制定培育政策措施,打造一批地标性企业。

1.推进百亿企业培育行动。

聚焦规模10亿元以上的优势明显、具备产业链整合能力的龙头企业,尤其是终端产品和整机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培育库,加快形成一批百亿企业。大力推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实施高端并购、强强联合,加速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提升集群产业发展层次。到2025年,力争集群百亿企业5家以上。(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进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

聚焦专业基础好、创新意识强、发展潜力大的高成长型企业,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制定出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若干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在行业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隐形冠军企业,支撑集群创新转型发展。到2025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产品)、小巨人企业各50家以上。(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强品牌质量建设。

鼓励企业实施“标准领航”质量提升工程,开展标准水平比对,推动企业优势技术和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实施集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推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对重大和严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予以公布。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动集群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QC小组”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省品牌培育和质量标杆活动。(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加大自主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力度。

组织申报省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在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优先采购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等自主新产品。推动实施一批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项目,支持集群企业供需对接、新产品互采互用,实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推广计划,帮助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

(三)推进企业技改升级。

引导集群企业开展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绿色化的改造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开展企业信息化改造。

支持信息技术在集群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深度融合和集成应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虚拟化产品开发网络和协同研发设计云服务平台,推动研发设计协同化和生产管控集成化。(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开展制造智能化改造。

实施集群骨干企业智能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应用先进数控技术改造基础制造装备,提升现有装备的加工效率、生产精度和控制水平。深入开展智能示范车间、智能工厂创建。到2025年,力争集群示范车间总数达到40家、智能工厂总数达到3-5家。(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开展产业网络化改造。

鼓励集群龙头企业与知名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打造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支持中小微企业接入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集群骨干企业参与“数动未来”专项行动,有效提升数字经济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水平。(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开展绿色化改造。

引导集群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加快绿色智能装备的改造升级,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废水、工业废气排放。组织实施节能和循环经济改造工程,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力争集群累计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100个。(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四)构建企业主导创新体系。

通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加强创新服务体系构建,大力提升集群整体创新能力。

1.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

鼓励骨干企业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开展自主可控装备研发。支持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联合实施首台(套)示范应用项目,深化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补偿试点。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四基”领域,加快工业强基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和产业化。(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

2.加快企业创新载体建设。

梳理集群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确定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建设高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推进以企业为主导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到2025年,力争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家左右。(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3.加强创新服务体系构建。

依托网上技术需求及技术创新供给市场服务平台,组织发布集群企业创新需求和高校科研成果信息,参加省创新成果交流对接会。争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等院校研究院和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分支机构等加快落地。推动重大科技设施、高校实验检测平台向集群企业开放,实现创新资源共用共享。(责任部门: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驻淮高校)

(五)促进“制造+服务”深度融合。

通过开展服务型制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集群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1.开展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

引导集群制造企业以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为目标,开展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推动从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实现制造业价值增值。(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集聚发展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科技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引导建立主要面向集群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制造企业建设高水平的工业设计中心,支持专业化、开放型的知名工业设计企业落户集群。支持集群发展金融租赁、融资性担保、商业保理等金融类企业,引导各类投资机构设立天使、VC、PE等基金,推广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完善生产、检测、认证、信息服务、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集群公共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推进。

成立市“三新一特”工业主导产业发展推进小组,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小组统筹谋划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研究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突出难题。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小组分设四个产业招商工作组,由相关市领导任组长,相关县区(园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统筹推进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制定落实、项目招引建设服务、集群平台载体打造等工作。(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二)加强人才保障。

对集群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鼓励申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人才项目,对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的进行相应奖补,对入选“淮上英才计划”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资助。探索建立集群产业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为集群人才提供精准扶持。支持集群“招院引所”,推行人才在高校等事业单位与集群“双落户”制度。鼓励各地采用人才公寓、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方式为集群人才提供安居保障。(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资金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商务局等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向集群发展倾斜。各地也要积极配合,实施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聚焦政策资源共同支持集群发展。(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

(四)加强要素保障。

依托现有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先进制造业集群投资基金,支持各地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加大专项资金改基金力度,引导其他资本参与,对集群内引领性、基础性、高成长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引导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贷款支持集群科技型小微企业首贷,鼓励集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投贷联动试点。逐步扩大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覆盖面,完善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强化对集群中小企业融资支持。鼓励对集群发展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优先保障集群企业用电、用能需要和重大项目用地,优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与使用高标准厂房。集群内的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项目用地可按照工业用地供应政策进行管理。在集群推进“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验收制度。(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控集团)

淮安:重点培育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等10个先进制造业集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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