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三” 知道这些就够了
"撤三"是"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简称。如何申请"撤三"呢?被别人提"撤三"后我们又该如何?今天,小智就和大家聊聊"撤三",一起涨知识啦!
1、何为"撤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2、如何办理
(1)申请人直接办理
▲申请人可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办理步骤: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申请人可以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
(2)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3、应提交的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费用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撤销商标费为500元人民币。
5、商标局关于"撤三"的受理流程
(1)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
(2)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和撤销申请人。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被别人提"撤三"后该怎么办?
(1)确保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正确
商标局会按照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将"撤三答辩通知书"直接寄给商标权利人。如果商标权利人现在的地址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不同,商标权利人可能会无法收到"撤三答辩通知书"而延误答辩,导致商标被撤销。
(2)准备充足的商标使用证据
商标注册以后,我们应妥善使用商标,保留好商标的使用证据,以应对被别人提"撤三"。我们到底该保留哪些证据呢?
▲发票
发票是商家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因此,它可以有效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商家应填写并定期保留写有注册商标全称的发票,为商标的使用保留证据。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机打发票更具有证明力。
▲合同或协议
虽然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明能力,但是很多在签订的时候看似严谨的条款,却对于商标的内容没有提及或标识不太明显,影响了合同的证明效果。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写明商标的事项,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因此,在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的具体内容(如名称和注册号等),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证据。
▲广告宣传资料
广告是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大多都会出现在广告中,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然而,由于一定的局限性,电视、电台的广告不能提供具体的发布时间,难以作为直接证据。
所以,可以在报纸、杂志以及各种博览会、交易会留下平面的文字或图片的宣传信息。
▲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包装如果没有印制生产日期的话,很难作为具体时间内的商标使用证据,因此还需要其它佐证。
▲检验报告
由质量监督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一般都会有商标的信息和时间的标注,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商标印制证明材料
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证明商标使用的证据之一。然而,很多商家只能提供商标的实物,却无法提供印制的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
可以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公司代为印制商标产品,印刷公司开具的正规发票或订立的合同都是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
(3)重新注册类似商标
即使商标因"撤三"而被商标局撤销,我们依然可以重新注册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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