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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或数字资产不受证券机构监督

来源 : 搜狐财经 2018-07-17 15:42    阅读量:0   

上周,新华社发表了一篇题为《发货币、涉传销、谈"链爱":警惕"区块链"成"区块乱"》的文章,报道提及今年深圳"普银币"特大集资诈骗案和西安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两个典型案例,还提及个别上市公司披露有关区块链的"忽悠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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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或数字资产不受证券机构监督

报道指出,一些业内人士对区块链的投资价值保持谨慎的态度,认为要区分"链圈"与"币圈",不少"链圈"创业者关注区块链应用研发,而若与虚拟货币相联系,投资者则需要谨慎对待。

骗子往往是市场嗅觉最灵敏的一群人。时髦的科技概念,在一些人手中成为敛财旗号。所以"存不存在没有代币的区块链"让骗子没有空子可钻?这可能是很多"区块链原教旨主义者"深入灵魂的拷问。

有人的回答是:"你做不到将区块链与加密货币严格区分开来,原生代币是区块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个人不是比特币极端主义者,持币者或加密货币无政府主义者,而是新加坡监管机构官员——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首席金融科技官Sopnendu Mohanty,而在过去的两年,他一直持有相反的看法。

他的态度代表了一部分国家官员正慢慢认识到代币的功能,并且偏向于放宽对代币的管制。

他是在一个关于技术和金融包容性的G20分论坛上发表的这些观点。与会的都是各国的央行行长和国际发展官员,可以说,他们代表着各国的金融监管部门。这些人对代币的态度往往是充满好奇但谨慎,其中一些人提出了我们文章前面的那个问题:"存不存在没有比特币的区块链"?

Mohanty希望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原生数字货币作为激励机制和安全模型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项目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模型构建了开放,无权限和审查制度的交易记录系统。

他更深层次的意图是,希望加密技术和代币能够帮助调节经济行为。他敦促监管机构采取更细致的政策,承认某些加密代币属于一种新型技术,以改善经济系统之间的协作,虽然这种技术无法融入数十年前的证券法框架。

各种迹象表明,世界各地的各种监管机构都在开放这样一种观点,即当代币在区块链网络中具有明显的功能性作用时,最好使用现有的消费者保护和反洗钱法来管理它们,而不是使用繁琐的证券监管。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官员们在呼吁放松对数字货币放松证券监管的同时,也多少会担忧:投资者会被代币市场中的骗子欺骗,毕竟这个市场就像19世纪淘金热时的美国西部,梦想与野蛮并行于世。

尽管如此,这些开放的官员们在逐步但认真地尝试定义区块链中的某些概念,为区块链技术更有意义地融入全球经济打开了大门。

有哪些倾向于放松监管的国家?

在这里,新加坡的中央银行步伐迈得更大一些。在3月份的演讲中,MAS董事总经理Ravi Menon明确提出要将"好"的代币与"坏与丑"的代币区分开来。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也积极主动。它提出了一个有用的分类法,将代币分为三类:支付代币(比特币,莱特币),效用型代币(以太,理论上至少是各种ERC-20代币)和资产代币,只有后者受证券法管辖。

其他发达国家的司法机构也在悄悄关注到这个领域。马耳他和英国附属直布罗陀对ICO和代币交换都表现出开放的监管态势。与此同时,百慕大等加勒比国家正在制定代币的监管框架,以促进区块链创新,同时其作为外国金融机构可信赖的注册地的身份也不会改变。

一些国家的地方政府也在采取行动。美国怀俄明州立法机构通过立法将效用型代币定义为新的资产类别,并使其免于证券监管。

但上个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似乎采取了完全相反的做法。今年二月,主席Jay Clayton在参议院发言时说:"我相信我所看到的每一个ICO都是一种证券。"其含义很明确:以这种方式销售的数百个代币中的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应该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并遵守相关的披露和合规要求。

由于担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所有代币采取拉网式做法,这一声明促使ICO发行人尽量不在美国市场发币,还推动了"证券型代币"承销商的爆发。

但从那以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软化了自己的立场。Clayton随后在接受CNBC的采访时说,比特币不会被归类为证券。然后,在上个月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演讲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企业融资部主任William Hinman回答了一个一直困扰着以太坊社区的问题:Hinman认为,虽然在2014年以太坊原始ICO时的以太币像是证券,但由于它在以太坊网络中的运作方式,以太币今天并不符合证券定义。

这些表态并不像其他司法管辖区明确划分效用型代币概念那样积极主动,因为Hinman只是定义了以太不是什么。但通过得出这个结论,他已经认识到这个特殊代币的独特品质:以太币是一种"加密燃料",用于驱动在以太坊平台上执行智能合约的分布式算力。

可喜的是,监管机构也正在不断地学习,并开始认识到区块链及代币与他们之前习以为常的东西并不一样。虽然还有很多东西需要谨慎行事,但越来越多的监管政策正在放松。

各国会竞相放松监管吗?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变化?很明显,采取这些措施的许多国家都关注到了ICO市场所产生的潜在经济收益上,这个市场目前已经筹集了200亿美元,2750亿美元的市值已经形成了重要的平行资本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不仅可以多收税,还可以尝到吸引创新的甜头。

但是,这些国家或地区还是需要小心,因为这是一种流动性极强的短期资本。他们冒着鼓励全球"监管套利"的风险:当一项技术不受国界的限制时,其用户通常会在监管最松的地方选择自己的总部,从而加剧各地之间的竞争。鉴于ICO业务中的诈骗者数量过多,危险在于最劣质的项目获得了过多的自由,如果这样的情况蔓延开来,对公共对这个行业的认知影响太大。

在过去,美国监管机构可能会忽视这些问题。因为在美国可以筹集到巨额资金,这让全球的项目方别无选择,只能遵守他们的规则,以确保能够募资。但随着全球化时代外国资本市场的变得触手可及,全球区块链开发团队正在考虑美国可能并不是最佳的发行地,而越来越多的ICO发行人发现他们可以从亚洲投资者那里轻松募集他们所需要的一切资金。

有人呼吁各国之间可以共同努力,以更好地协调监管方法。就效用型代币以及它们与支付工具和证券的区别,我们看到至少六个世界上更权威的监管者达成了广泛的共识。许多问题亟待达成一致,例如,当平台具备何种级别的功能,以及当代币达到何种标准时,才可具备效用型特征,不受证券法监管。而且,即使获得了不受证券法监管的豁免权,监管机构仍应就如何应用现有消费者保护法达成一致,以确保ICO发行人仍然要对他们白皮书中所做的承诺负责。

在美国一些人强烈主张,要明确界定效用型代币的定义。在怀俄明州,由于定义不同,在各个司法管辖区之间制造了不少矛盾。他们说,最好依靠现有法律,而不是增加立法。但是,这些担忧不应妨碍监管机构为区块链开发者制定明确的指导方针,并指导他们如何将现有法律应用于不同的情景。

改进和扩展区块链技术,并培养未来加密代币买家的信心,这些工作仍任重道远。同时如何保证交易所和投资者/买家之间的权责,在监管层面还是需要进一步实践。至少在现在看来,鼓励扩大效用型代币模式是一个有价值的目标,但如果将证券法的强加给所有创造它们的人,这个目标就更难实现。

很多人担心对代币监管的放松会导致传销币和空气币的泛滥,但如果我们想要整个世界,包括全球富有进取精神的人,要获得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强大经济优势,必须缓和进入的监管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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