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0〕53号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我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评价范围
2017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材料要求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管理企业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填报工作(格式见附件3),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光盘一份)。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19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19年会计报表填写。
三、时间安排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管理企业对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汇总,于2020年5月8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来函请注明承办人联系方式。评价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管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以此为契机,对本地区、本单位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二)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公告撤销称号并摘牌。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 丹 010-68205231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牛江蓉 010-8837922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
邮 编:100037
附件:
1.2017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2017年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附件请至官方链接下载: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7841421/content.html
声明: 本网站原创内容,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本网站转载内容(文章、图片、视频等资料)的版权归原网站所有。如我们转载或使用了您的文章或图片等资料的,未能及时和您沟通确认的,请第一时间通知我们,以便我们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其他侵权责任。如您未通知我们,我们有权利免于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的联系邮箱:news@cecb2b.com。
议程发布!50+行业大咖集齐,畅谈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