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为促进新区创新创业,打造实体经济发展高地,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强调,新区建设发展要以实体为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对接国际标准,紧紧围绕主导产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
为此,《意见》部署了打造若干竞争力强的创新平台,完善创新激励和成果保护机制等十余条具体措施,涵盖先进制造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创业创新、人才引进与服务管理、区域产业发展、金融服务制造业、增强国际竞争力等多个领域。
同时,《意见》特别指出,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探索“区块链+”模式,促进区块链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1.发展智能制造,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意见明确:
深入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完善企业技改服务体系,支持制造业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模式,加速向智能、绿色、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
2.做精做强主导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意见明确:
引导新区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优质企业,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和产业链龙头企业。
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突出短板,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打造更高附加值的产业链。
3.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意见明确:
支持新区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瞪羚”企业、新领军者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细分领域“单项冠军”企业。
4.推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意见明确:
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
5.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意见明确:
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新区制造业企业的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投放规模。
6.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意见明确: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优先在新区设立科研中心、研发机构等;
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优先在有条件的新区布局;
鼓励建设主导产业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数据中心;
建设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7.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意见明确: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和运行机制,支持新区科研机构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充分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等政策措施,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促进重大创新成果市场化应用和规模化推广。
8.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意见明确:
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
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打造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
9.鼓励创业创新方面,意见明确:
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鼓励省级层面对新区创新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实验设备购置等予以补助,加大投入力度。
鼓励创投、风投和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新区企业“双创”支持力度。
鼓励优秀创新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组建创新共同体;
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围绕优势产业、主导产业,瞄准国际前沿技术强化攻关,力争在重大“卡脖子”技术和产品上取得突破。
10.推进人才引进与服务管理,意见明确:
支持新区探索更加开放便利的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机制。
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按规定在新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支持有条件的新区开展优化非标准就业形式下劳动用工服务试点。
11.区域发展方面,意见明确:
高水平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一步释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成都科学城等创新平台活力。
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新区与东部地区建立精准承接制造业产业转移长效机制,采取共建园区等形式深化产业合作。
12.精准引进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项目,意见明确:
支持具备条件的新区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级示范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有针对性地引导外资项目和国家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在新区布局。
13.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意见明确:
引导新区企业树立精益管理理念,推广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高端标准和品质要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支持新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区,鼓励采取“一园多区”等模式,承接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财务、采购、结算等功能性机构。
鼓励新区共同搭建招商平台,开展联合招商,形成规模效应,提高引资水平。
支持新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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